|
| 市区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 |
| ■在公共场所发现有流浪犬或违规遛犬的,将立即给予捕捉收容 ■对市民举报的大型犬只和烈性犬只,执法部门将前往捕捉 ■晨报“违规养狗”专题热线85800100长期开通,欢迎市民来电举报 |
| 2008-11-13 来源: 中国徐州网-都市晨报 前往徐州社区参与讨论 |
晨报讯(记者 霍雷 通讯员 徐治政)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,一段时间以来,市区居民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越来越多,不文明养犬现象日益严重,由此引发的问题也比较突出。为了改变这种现状,近日,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政府其他职能部门,在市区内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,重点捕杀大型犬、烈性犬和流浪犬。
已收容、捕杀64条犬 据不完全统计,市区现有各类犬只5万多条,并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,有的一户居民养多条犬,有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,扰乱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秩序,给老人和孩子带来了恐慌和不安,而且有的犬只随地便溺,污染了小区的环境,由犬只伤害居民而引发的各种民事纠纷也时有发生。 为了抑制这种状况,从11月1日起,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两个检查督导组,对市区违规养犬和违规遛犬的行为进行检查,并及时下发通报,督促辖区各公安分局及时查处大型犬和烈性犬,截至日前,已经收容、捕杀大型犬、烈性犬和流浪犬共64条。
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据市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,犬类管理应该属于城市综合管理的范畴,应该由各级政府牵头,公安、城管、卫生、工商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,各司其责,共同管理。各级公安机关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,建议迅速成立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“捕犬队”,同时购置必要的捕犬工具,为收容违规犬只做好准备。 基层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认真接待居民关于犬类伤人、扰民等问题的举报和查处,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,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。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,发现有流浪犬或违规遛犬的立即给予捕捉收容。对市民举报的大型犬只和烈性犬只,执法部门将前往捕捉,并将犬只送到徐州市犬类留检所进行留检。
规范各种涉犬经营活动 另外,有关部门还将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犬类的非法活动,在重点区域内禁止设立犬类养殖场所和犬类交易场所。从事犬类销售活动、开办犬类诊疗机构的,应当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颁发的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、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,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,并向公安机关备案。 在专项整治期间,市公安局各分局治安部门将加强与工商、林牧渔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对辖区内的犬类养殖场所、犬类交易场所、犬类诊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登记,依法取缔非法犬类养殖场所、非法犬类交易场所和非法犬类诊疗机构,进一步规范各种涉及犬类的经营活动。 同时,晨报“违规养狗”专题热线85800100长期开通,欢迎市民来电举报。 |
|
| 相关新闻 |
| 热门图片新闻 |
|
| 徐州新闻今日推荐 |
| 徐州指南 | 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
| 新华影院 | ||||||||||||
| 商机推荐 | 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
| 图库推荐 | ||||||||||||
| 热点资讯 | |||||||||||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