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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市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启动 |
| 所有犬只25日前强制免疫 |
| 2008-11-18 来源: 中国徐州网-徐州日报 前往徐州社区参与讨论 |
捕获流浪和未注射疫苗的宠物狗 本报记者 仲冬竹 摄 中国徐州网-徐州日报讯(记者 季芳 实习生 王慧) 11月17日,我市正式启动市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,各区均成立了“捕犬队”,对违规养犬、遛犬、流浪犬进行收容捕杀,并要求市区所有犬只须在25日前进行强制免疫。 狗患影响日趋严重 近年来,市区居民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的越来越多,不文明养犬现象日益严重,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、扰民伤人事件频频发生。据粗略统计,目前,市区共有各类犬只5万多条,且呈快速上升趋势。今年以来,仅市区被犬咬伤、抓伤的就有4万余人,因犬扰民、伤人引发的医疗纠纷、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多达2000多件,因狂犬病发作而死亡的人数逐年增多。 免费登记强制免疫 此次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年底,范围包括三环路以内及新城区、铜山新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。以上区域所有犬只实行免费登记和强制免疫,市区居民每户限圈(拴)养一只宠物犬(身长低于60厘米,身高低于40厘米),并应于12月5日前到所在社区、村委会进行登记,11月25日前到市林牧渔业部门进行免疫注射。 免疫注射点共7处,分别为:市畜牧兽医站(苏堤北路81号),市畜牧兽医站宠物门诊(步行街户部山南钻石钱柜南),九里区畜牧兽医站(九里区孤山村),泉山区畜牧兽医站(金山办事处茶棚村),鼓楼区畜牧兽医站(复兴北路建北小学对面),云龙区畜牧兽医站(城东大道西甸子农贸市场隔壁),徐州经济开发区下淀畜牧兽医站(三环东路西正大饲料厂对面下淀兽医站门诊部)。 重点整治7种行为 据悉,注射完疫苗后,可获得狗牌、狗证,即取得合法养犬资格。但以下7种违规养犬行为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。即:一户养多犬、违规遛犬(早7时至晚8时)、遛犬不拴犬链、带犬进入公共场所、犬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、养犬扰民、饲养大型犬(烈性犬)。 其中,大型犬是指身长60厘米、身高40厘米以上的犬只;烈性犬为:藏獒、罗特威勒犬、德国牧羊犬、马氏堤夫、牛头獒、土佐犬、笃宾犬、纽芬兰犬、比特犬、伯恩山犬、大白熊犬、西伯利亚哈士奇犬及专业权威机构认定的其他烈性犬类。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的市民,应于11月20日前将犬只送至三环路以外的允许饲养区(不含新城区、徐州经济开发区和铜山新区)。 违规犬只收容捕杀 对居民违规养犬、违规遛犬及流浪犬,将进行捕杀收容。为此,各区都成立了“捕犬队”,每天对市民广场、园林风景区、市区主干道、公共场所开展巡查。一旦发现流浪犬,即予以收容捕杀;发现未圈(拴)养犬、未登记犬、未免疫犬、禁止饲养的大型犬(烈性犬)、违规遛犬的,将上门发放《限期处理违规犬只告知单》,要求饲养者3日内处理,逾期不处理的,将予以收容,送至市犬类留检所,留检所对收容的犬只将逐一进行登记,且不得随意放领。 各基层派出所也将认真接待群众关于犬类伤人、扰民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,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,并就查处结果及时向举报人、投诉人反馈。 禁设犬类交易场所 市区禁止设立犬类养殖场所、犬类交易场所。从事犬类销售活动、开办犬类诊疗机构的,应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颁发的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、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,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,并向公安机关备案。 整治期间,公安、工商、林牧渔业等部门将对以上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登记,依法取缔非法犬类养殖场所、交易场所和诊疗机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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