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 宋桂昌 通讯员 赵克
当他身穿制服,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时,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公务员;当他走进审判庭,坐在审判台上,参与审理案件时,是一名不穿制服的“编外法官”——人民陪审员。2006年,他参与审理案件32件,无一被发回、改判。他,就是于今年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、来自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稽查处处长、稽查支队队长张辉。
张辉曾是一名海军军官,军人的历练赋予他一身正气。他身兼工科和法律双学历,又让这股正气增添了儒雅的内涵。从2005年3月被选为泉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第一天起,张辉就不敢忘记身上的“人民”身份。他始终认为,如果仅将陪审员作为一种政治资本,在工作中漠视当事人的疾苦和冤情,那么这个陪审员就形同虚设。因此,不论案子大小、性质如何、涉案当事人是谁,张辉都要站在公正、为民的立场上,与法官共同把每个案子办好。
泉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几乎都认识张辉,张辉也戏称自己是法院人,在他身上展现的认真、踏实,办就要办好的劲头让很多人折服。只要是自己参加审理的案件,张辉在开庭前都会认真阅卷,了解案情。庭审中,他按照分工适时发问,提出自己的意见,协助法院调查审理;在评议时,他认真听取审判长对案情的分析,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,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到正确、及时、合法地行使审判权。
在两年多的陪审工作中,张辉总结出了一套完整的陪审经验,其中他认为最重要的是,当好人民陪审员要发挥“减压器”和“解调器”的作用。张辉说,法官审案重法律、重证据,而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,致使许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理解。而作为人民陪审员,通过解说政策法律、解答当事人的咨询,可以起到释疑解惑、消除误解的作用,从而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。
平时,张辉经常带领同事穿梭在稽查执法的现场,难得有清闲的时候。可是,不论何时,只要立案庭打电话通知他开庭,张辉总是风雨无阻。他说:“既然人民赋予了我们审判权,我们就不能陪而不审、审而不议,当‘陪衬式’的陪审员。我当一天陪审员,就要坚持平民的视角,作出合乎‘公道’、‘良心’的判断,以便让人民群众满意、放心。”